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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关于预下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陕交发〔2022〕35号)中我市任务量,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梳理,共涉及我市41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按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淘汰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29-32085864,或到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1301室)。
附件:1、咸阳市2023-2025年各县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淘汰计划表
2、各县市区淘汰车辆台账信息
附件1:咸阳市2023-2025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淘汰计划表.xlsx
附件2:彬州4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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