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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C级绩效企业名单的公示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3-08-17 10:16:32
xy-icon-source.png 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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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icon-eyes.png 责任编辑: 赵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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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9号)有关要求,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咸阳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审核通过了10家C级绩效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局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评级结果。

监督电话:029-3203632

附件  咸阳市2023年第二批拟评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C级企业清单.doc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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