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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陈大伟,男,中共党员,出生于1977年11月。
2001.12—2009.01武功县环境监察大队科员(2002.09—
2009.01—2011.09武功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2011.09--2012.05武功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2.05--2015.11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排污费征收管理科科长;
2015.11--2018.10,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科长
2018.10--至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全盘工作
副局长:刘晓春,男,中共党员,出生于1975年2月。
1994.7—1998.8三原县城建局工作科员
1998.08--2005.07三原县环境保护局法宣股、监察大队; 2005.7--2010.10淳化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2010.10--2011.10淳化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1.10--2018.08,三原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8.08--至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分工管理大队、污防、法宣工作
副局长:张军,男,中共党员,1973年7月出生
1995.02--2008.05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科员。2008.05-2012.11兴平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科科长。2012.12--2015.03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2015.03-2018.08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8.08至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局生态股、综合股,环境监测站(污染源普查)工作。
纪检组长:孟建瀛,男,出生于1975年2月10日
1998年12月—2001年3月:泾阳县环境监理站监理员
2001年3月—2008年7月:泾阳县环境保护局业务办公室科员、主任
2008年7月—2010年8月:泾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10年8月至今: 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工作:分管分局办公室、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