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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9号)有关要求,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咸阳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审核通过了5家C级绩效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局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评级结果。
监督电话:029-32036325
附件:咸阳市2025年第五批拟评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C级企业名单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咸阳市2025年第五批拟评为重污染天气
应急绩效C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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