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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环委办发〔2025〕4号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台预测:1月25日,受强冷空气和降水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6日至27日,受冷空气持续影响,扩散条件有利,我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预计可持续36小时以上达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满足预警解除的相关规定。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我办于2025年1月25日1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本轮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送我办(市生态环境局706室)。(联系电话:32085862邮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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