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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5-01-25 12:07:58
xy-icon-source.png 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xy-icon-write.png 作者:
xy-icon-eyes.png 责任编辑: 靳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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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环委办发〔20254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台预测125日,受强冷空气和降水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6日至27日,受冷空气持续影响,扩散条件有利,我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预计可持续36小时以上达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满足预警解除的相关规定。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20251251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于2025127日前,将本轮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送我办(市生态环境局706室)。(联系电话:32085862邮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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