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咸环委办发〔2026〕1号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
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2025年12月31受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共同影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2时关中地区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1月1日受冷空气持续影响,扩散条件相对较好,预计空气质量将满足连续36小时良或轻度污染,符合预警解除条件。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我办于2026年1月1日12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4日前将本轮次(2025年12月26日16时—2026年1月1日12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送我办(市生态环境局707室)。(联系电话:32036325邮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