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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6-01-01 15:22:08
xy-icon-source.png 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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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环委办发〔20261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

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20251231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共同影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2时关中地区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11日受冷空气持续影响,扩散条件相对较好,预计空气质量将满足连续36小时良或轻度污染,符合预警解除条件。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我办于20261112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步终止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于202614日前将本轮次(2025122616时—20261112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送我办(市生态环境局707室)。(联系电话:32036325邮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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