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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及时奖励拟授予对象的公示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6-08-17 16: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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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奖励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并经推荐审核研究等程序,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绩突出的10个公务员集体和12个个人授予嘉奖奖励,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授予嘉奖奖励公务员集体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礼泉县城管执法局、泾阳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

二、拟授予嘉奖奖励个人

王文学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  鲲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调度指挥组副组长

谢  瑜  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习  渊  市住建局市政建设科科长

郭  健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徐山冰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秩序科副科长、三级高级警长

高  明  兴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李科显  三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戴  莉  永寿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刘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钟晓峰  秦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

付文杰  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来信地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四楼413室(玉泉西路59号)

邮编:712000

受理电话:(029)32036327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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