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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理,严格规范执法,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基础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抓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推动工作,及时研究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系统年度工作计划。
2.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贯,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
3.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4.扎实推进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严格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建章立制的工作思路,实行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进行随机点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点评。对各分局、局属单位上半年法治工作进行了书面点评,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围绕大气、水、固废、排污许可、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了19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9件,处罚2310.92万元,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19件,查封扣押16件,限产停产1件,刑事移送2件。
2.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及公益诉讼案件9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复议维持3件、复议撤销2件。坚持有错必纠,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咸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认真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切实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试行)》,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程序、法制审核内容,对行政处罚案件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会6次审查案件21个,受理案件申诉、案件听证28起,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司法救济权利。
4.强化司法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同推动渭河、泾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关于规范生态环境领域“三书一函”办理程序的通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行刑衔接协作机制。通过日常业务沟通协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互通,一体化推进案件调查办理,大大提升执法效能。规范化办理回复检察建议书、磋商建议书等“三书一函”24件,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合力。
5.高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及信访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共受理26件依申请信息公开,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用2名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在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法治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顾问的“智囊团”“防火墙”作用得以充分体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44件次,行政许可事项41项,退回纠正存在问题案件40余份。参与十余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排查、分析、研判,分析各种线索的可行性;审查修改各类合同24份。
7.全面梳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清单》,调整后共有:行政处罚14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类型17项,所有要素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
8.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效能,更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全面开展执法证件梳理工作,认真逐一核查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身份及证件持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记录,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机制。今年以来,组织两批55名同志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收回及换发执法证17人次。
9.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要点》,采取自评加集中打分考评的方式,共评估执法单位16个,涉及15个分局和市支队,并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三)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1.“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审批事项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和“跨省通办”政务服务等16项事项梳理发布。组织生态环境领域审批事项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开展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排查文件92个,废止3个;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对涉嫌行政性垄断行为文件进行纠正,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3.持续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严格按照“双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要求,及时调度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等环保信息上传咸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况,全市共上传行政许可820条,行政处罚502条;同时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的通知》,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被处罚主体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按程序对符合修复规定38家企业予以信用修复。
4.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联动衔接。印发2024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确定联合执法行动7项,其中牵头4项,配合3项,进一步整合联合抽查事项,减少涉企抽查频次。印发《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工作意见》,不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正面清单动态管理、“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执法方式,在模式上持续优化推行“点穴式”、“说理式”执法检查,“帮扶式”指导等执法方式,控制重复检查,强化帮扶指导。
5.深化柔性环境执法。提倡柔性执法,坚持罚教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政策,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6个,分期延缓缴纳罚款案件20个,涉及424.59万元,平衡行政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6.做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优化监管方式,以环境信用引领“生态守信”,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圆满完成403家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创新生态环境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受到广泛好评。
7.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以“企业接待日”活动为抓手,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今年先后策划开展了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许可管理、秋冬季减排清单编制、煤矿企业污染治理”等9期活动,接待企业157家,解答、解决问题141个。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理氛围
1.扎实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召开2024年度生态环境法制工作培训会,就《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要点进行专题授课。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收看“人人争当国安卫士”国家安全教育公益课、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执法启动首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开展全省普法创新精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录制“我执法我普法”系列视频15期。面向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7期,邀请专家“以案释法”解读培训,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沟通桥梁。
2.加强释法宣传贯彻。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专题培训,深度解读相关法律制度和措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新法新规新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件集体研讨,精心筛选一批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裁量基准明晰、涵盖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定期在局官网、公众号,咸阳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截至目前,已制作发布四批22起典型案例。各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可以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以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制定培训计划。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利用普法培训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全市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执法队伍队列训练;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部、省监督帮扶等工作。通过实战化跨省跨地市交叉检查,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供内生动力。
(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严格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任务指标,建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清单》,对照107项考核指标,找短板、查弱项、补漏洞,在市局官网增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定期发布信息动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仍需加大。部分单位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条文适用有误等情况依然存在;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不足,案件办理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准确,办案期限超期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仍需加强。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的人员配置、法律专业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方面,还需加强;缺乏行政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机制。三是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创新不够,工作超前性与前瞻性思维不强,力度不强,宣传频次和内容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咸阳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打造特色亮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系统公职律师队伍调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增强法制审核力量。三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制度体系,修订《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咸阳市秸秆禁烧条例》评估修订工作,加快《咸阳市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三项制度”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五是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环保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特色,创新形式、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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