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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环函〔2025〕230号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市支队、市固管中心: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环境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按照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安排,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煤矿、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工企业等为重点排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处环节;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危险废物2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产处环节;以新污染物重点隐患风险行业为重点排查销售、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环节。持续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管理水平,强化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倒逼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断完善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和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污染风险。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从发文之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市级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随机抽取40%的比例开展督导帮扶(附件1),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市生态委办印发《咸阳市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市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各分局要按辖区实际全面开展排查。
三、检查重点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方面。重点围绕企业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关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对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行为等进行全面核查。一是检查企业环评及相关手续落实情况,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设和动态、闭环管理台账,是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二是检查固体废物贮存库管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演练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的;四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核查是否落实相关备案审批手续。
(二)危险废物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核查企业是否落实环评及验收制度,是否进行危险废物相关申报登记,是否制定管理计划及年报;二是核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落实分类管理、安全贮存,危废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期处置行为;三是检查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中的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数量与接收的数量是否一致;四是核查危废产生单位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五是核查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利用处置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六是对涉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重点核查移出和接收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有无相关审批手续。
(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方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方案(2025-2027年)》(陕环执法函〔2025〕62号)工作要求,重点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聚焦社会反响大、涉案人员多、跨区域流窜作案、环境危害严重的案件线索。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废酸、废弃铅蓄电池等行为;二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副产盐酸易制毒化学品行为;三是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四是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行为;五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四)新污染物领域方面。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新污染物名称、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认真梳理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涉及的执法事项,规范开展新污染物风险企业的执法检查。一是通过各类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对照14类禁止、限制、限排类新污染物,审核企业自行填报情况,核实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新污染物企业;二是查审批许可手续、台账资料等,通过对辖区内企业的固废申报系统、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环评审批等环节进行资料核查,排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加工环节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内的物质或在生产、加工环节产生新污染物的企业;三是查企业现场、查生产环节,检查辖区企业生产现场是否存在涉及有新污染物使用痕迹或排放痕迹。通过全面筛选排查,对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列出排查清单,进行标识化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级年度执法计划安排,及时统筹合并当前开展的专项执法事项,明确监督检查任务,实行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要严控检查人员数量,严控检查频次,切实减少重复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强化业务学习。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50-2022)》《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学习,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确保检查工作统一标准、有规可依,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优化执法方式。各分局要运用“线上巡查-线索研判-提醒预警-移交转办-核查处理-跟踪督办-闭环销号”开展好非现场检查,积极拓展信息化巡查方式,充分利用好各类信息系统和科技辅助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为现场精准执法提供检查依据,真正实现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的转变。要严格执行中省和市局印发的有关涉企规范检查相关规定,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诚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严防执法“一刀切”,按照“六查八看两记录”执法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推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切实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四)统筹分类处理。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按照具体情节分类进行处理。一是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三轮督察反馈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问题整改与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整改完成的及时提请销号验收,对未完成整改或检查中发现新增问题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二是对固体废物未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的轻微环境问题,要帮扶指导企业立行立改,规范处置,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三是对涉及违规处置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置数量多、处置难度大、环境风险高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限期整治;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适用行政拘留、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效震慑;五是持续加强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相关部门对禁止生产或使用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违规销售、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开展排查,不断完善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机制。
(五)强化整改帮扶。各分局要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实行“监督+服务”模式,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提示企业环境违法风险,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对轻微环境问题整改全程跟踪帮扶指导,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讲解、整改标准的规范统一、整改质量的严格要求及整改进度的总体把控,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资料收集及报送工作,8月20日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含排查清单和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明细表)以正式文件上报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腾云电话:33544671
邮箱:zd33544671@163.com
附件:1.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督导帮扶抽查单位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明细表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清单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督导帮扶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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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 区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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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都区 |
咸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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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新区 |
陕西瑞赛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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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新区 |
陕西诚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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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平市 |
兴平市秦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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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乾 县 |
陕西强毅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乾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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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乾 县 |
咸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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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礼泉县 |
陕西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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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礼泉县 |
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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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礼泉县 |
陕西宏恩等离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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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礼泉县 |
陕西中晟环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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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原县 |
陕西宏盛美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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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旬邑县 |
陕西绿盛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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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明细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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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查处情况 (督办、约谈、立案调查、移送公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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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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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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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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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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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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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是否为年产危险废物200吨以上工业企业 |
是否为危险废物 经营单位 |
是否为生产、加工、使用、销售新污染物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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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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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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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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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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