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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6-03-03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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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要法律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系统干部学习和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

3.扎实推进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严格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建章立制的工作思路,实行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进行随机点评,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点评。

4.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工作机制。联合市委编办开展《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市级有关部门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修订工作,制定发布《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5.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重点整治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107件,组织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会3次审查案件17件,受理行政处罚申诉听证案件6件。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2025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升案件质量。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印发《咸阳市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公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3.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化解诉源,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落实行政诉讼旁听庭审工作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次,受理回复检察建议书、磋商建议书等“三书一函”11个。

4.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制度,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学习培训,以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变更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证件,逐一核查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身份及证件持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记录,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机制。

5.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联合十四部门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推动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同步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实现案件筛查率100%、启动率100%。

(三)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行动方案》,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强化涉企帮扶力度,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主体,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2.强化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温度。严格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政策,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个;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依法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案件41个,累计金额651.658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企业合法经营。

3.深入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综合协调、规范执法、企业服务和线索核查等4个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围绕4项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自纠工作,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716件行政处罚案件、169件行政许可、78个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回头看”。

4.扎实做好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通过自上而下,市县级多次核对、省级确认公布,2024年我市389家企业的信用评价初步结果,其中A级118家、B级251家、C级17家、D级3家。

5.持续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严格按照“双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要求,及时调度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等环保信息上传咸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况。按程序对符合修复规定的35家企业予以信用修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6.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3月按期完成纳入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161家企业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发布2025年156家企业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四)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1.开展多样化普法培训活动。组织召开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暨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年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六五环境日,联合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生态保护人人出力,美丽中国家家受益”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2025年度生态环境法制工作培训会,联合省厅法规政策宣讲团在咸阳市高新区开展“送法送技入园入企”活动及“许小可”助企志愿行动,围绕企业关心关切,聚焦企业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重污染天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危废管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中的问题困惑,现场对园区11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4个专题辅导。

2.强化科技赋能,精准执法。组织召开全市移动源监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全市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水平,督促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运行。开展执法装备使用专题培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装备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执法装备在非现场、无感式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环保政策精准供给。面向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邀请专家“以案释法”解读培训,面对面座谈等方式,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沟通桥梁。常态化举办“企业接待日”活动。

二、存在问题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仍需加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不足;部分单位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法律条文适用有误等情况依然存在;超期办案、久拖不结、随意撤案等现象依然存在。普法宣传工作仍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创新不够,工作超前性与前瞻性思维不强、渗透不够,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深入、力度不强,宣传频次和内容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执法稽查、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局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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